原位癌为什么保险公司都不赔偿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着提高,但环境的污染,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不幸得癌症,那对于癌症病患者,在投保重疾险时,哪些癌症是属于重疾险里面的理赔范围的?
“原位癌不算重疾,这也提醒市民购买重大疾病险一定要看清保险公司到底什么不赔。以免保险和自己的想象出现差距”,保险公司提醒。
此外,重疾险本身也有八大除外责任,发生这些除外责任时,保险公司也不赔。这八大除外责任包括: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不少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或者防癌险时,不少条款中也注明了原位癌不赔,因此很多消费者不理解,为什么同样是癌,可是原位癌却不赔呢,那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什么是原位癌,为什么重疾险会不赔。
什么是原位癌
很多人会把原位癌理解为原本正常的细胞病变成为恶性肿瘤细胞从而形成的癌症,而且是在没有转移的阶段,可要是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这是“原位癌”或称“原发性恶性肿瘤”,原发癌是正常的癌变,属于理赔范畴,于原位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原位癌”又称作“上皮内癌”,指的是上皮的恶性肿瘤局限在了皮肤或粘膜内,还没有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的状态,因此,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严格意义上而言,它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癌症。
癌症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会发生转移,转移后很难完全控制,而原位癌恰恰没有转移这个特点,所以如果在原位癌阶段发现,是较轻微的病症,治疗方案也比较简单,通常是直接切除,不需要做化疗,是完全可以治愈的,而且费用也比较便宜,通常医保就可直接覆盖。
因此,原位癌并符合重疾三高一低(高死亡率、高发生率、高治疗费用与低治愈率)的标准,所以这就是重疾险不保原位癌的原因。
“癌症怎么不算是大病?!”不少市民感到难以理解。“并不是所有癌症都是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理赔部专家指出。专家称,以比较多发的“原位癌”为例,其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症”,多发于口、唇、咽喉、肠胃肺甚至皮肤等处,能够治愈,不算重大疾病;“皮肤癌”在我国发病率很低,且我国绝大多数皮肤癌患者只要进行局部切除就可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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