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4月1日起实行《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现年71岁,家住虹桥新村的市针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成秀英,对医保的理解比健康人更多了份切身感受。老人2009年12月8日确诊为颅内和脊柱内脓肿及肉芽肿,到今年9月17日止,先后4次住院用去医疗费69.98万元。
当谈到自己总共只付了19.3万元时,老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运气好,赶上了好政策,没有医保只有等死。
这几年,市区在解决职工和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广覆盖的基础上,建立了稳定地普遍提高公平医保待遇机制,着力提升参保人员幸福指数。
以4月1日起实行的市政府新修订的《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为标志,今年可以说是市区职工、居民医保和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年,待遇提高频率之高、速度之快、幅度之大为历年之最,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负担在这一轮的政策调整中显著下降,成秀英老人就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之一。
目前,市区职工医保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年累计最高19万元,各设两个报支比例段。
1万元以内和1万至4万元两段为基本医疗,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最高报支比例分别达到90%和95%;大病医疗救助分为4万至10万元和10万至19万元两段,报支比例按连续缴纳大病救助基金的年限设置,最高达到90%。
职工在享受完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的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1万元以上、符合规定的费用,二次补偿还可以再报支50%,最多5万元。对于年医疗费用超过19万以上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补充医疗保险将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
包括成秀英老人在内,已有34人次享受到此项待遇,报销金额136万元。而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市区职工医保自费补充保险制度,会从更广范围上进一步大幅减轻职工个人医疗负担。
居民医保方面,年累计最高限额是18万元,达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倍以上,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0倍以上,同时政策减少了住院费用报支比例段,将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比例由原三段改为二段,为1万至8万元和8万至18万元,报支比例分别是70%和75%,在校生和未成年人报支比例在此基础上各提高10%,住院起付标准比成年居民下降50%。
这一项项医保待遇提升的背后,是市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拿出真金白银为参保居民买单的结果。目前,南通仅市本级财政补助居民的参保资金就占总费用的60%以上,实施保障水平和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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