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备受关注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医疗费用以及护理费用不可避免地上升,长期护理保险成为各国健康保
长期护理保险转嫁各种原因导致的生活无法自理而需要接受他人照料的风险。这种风险具有两大特点:1.低发生率。长期护理的需求仅仅是在机体处于机能障碍状态,并且障碍程度已经达到无法自理才产生。2.期限长、总额大。机能障碍的恢复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甚至是不可恢复的,比如年老引起的机体失能、终生残疾等。尽管每日的护理费用低于一般的住院医疗费,但由于其护理服务的长期性,个人仍然很容易遭受巨额长期护理费用。
按中国的传统,照料老人是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严重的老龄化趋势和日益小型化的家庭结构,使得这种美德难以为继。在上海的调查中发现,因照顾老人而耽误工作的人将首先下岗;北京49.8%的人表示工作忙无法照顾老人,在这种情况下,孙子女开始加入到了照顾老人的行列中,这个比例已达28%。家庭在老人护理问题上的无能为力带来商业医疗保险在近几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迎。不过相对于市场需求而言,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过于单调,特别对于困扰众多家庭的老年疾病护理,更如隔靴搔痒。
其实在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已成为健康保险市场上最为重要的产品之一。美国的长护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其产生背景与当今我国情况类似,即老龄化现象严重,国家社会保险对此一筹莫展。经过10余年的发展,如今长护险作为老人护理的保险及一种良好的投资手段而为广大家庭欣然接受。
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场所(除医院急病治疗部分)因接受各种个人护理服务而发生的护理费用。长期护理保单以独立签发,也可以终身寿险保单的批单形式签发;可单独承保个人,也可以团体保险形式向团体提供承保。承期按照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的年龄和他们的实际需要分为40-79岁、50-84岁、55-79岁等年龄段。在美国,举办该险种的各家保险公司所制订的费率并不统一。然而,任何保险人都不能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而撤销保单。保险人可以在保单更新的情况下提高保险费率,但必须一视同仁地对待同等情况的全体被保险人。另外,一般在保险人开始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一定时间后,被保险人无需再缴纳保费。
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人们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发达国家先后推出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各种实施政策。而我国在这方面仍然处于萌芽的初级阶段。近年来,全国以及各地的政协委员不断呼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开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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