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有望全方位参与医保体系的建设,并非只是以补充者的身份融入医改
这一次,商业保险有望全方位参与医保体系的建设,而非仅仅以补充者的身份融入医改。
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6月19日,保监会向保险业发布通知,传达贯彻国务院3月份发布的《医改十二五规划》中的一系列创新性思路,其中这一项被视作最重大的政策破冰。
利用庞大的、稳定的医保基金直接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在此之前,几乎无人敢于设想医改力度如此之大。一直以来,医保基金与商业保险的交集,只限于政府动用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通常扮演配角的角色。若能直接动用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则意味着一直以来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险,将迎来可靠的政策依据和财力支持。
这一积极的改革信号于今年两会之后首度放出,此次保险监管部门正式发文向全行业传达改革精神,这份通知也因此被业内称作商业健康保
逾13亿人拥有自己的基本医疗保障,是三年前启动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俗称新医改)的基本目标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推动中国步入全民医保时代。
但这仅仅停留在保基本的水平线上,城乡居民最为关切的重特大疾病,仍然是带给诸多家庭沉重经济压力的心头之患,城乡居民通过医保体系能够解决的经济补偿,仍然不足以缓解因重特大疾病引发的看病贵难题。
因此,逐步提高大病报销起付线,让大病患者个人付费越来越少,成为新医改承载的另一项重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的就医负担,真正解决看病贵难题。
三年医改路,已经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医保制度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以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
但是,补充的角色毕竟只是一个配角。从商业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在同步提升保障水平的基本医保体系之外生存,总是令商业保险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基本医保报销目录若有变动,商业保险的承保范围是否也要随之调整?基本医保大病封顶线逐步提高,商业保险是否也要随之调整产品定位?在夹缝中生存的商业健康保险,一直未能找到自身发展的明确定位和合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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