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的四大类型

现在的疾病越来越多了,而且癌症的发生率呈年轻化趋势,所以每个人都很有必要给自己购买一份医疗保险,保障自己生病的时候,不至于对于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晴天霹雳,又不会因为没有钱治病,耽误病情。那么医疗保险的四个种类是什么呢?
普通医疗保险
这是一种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保险,被保险人因为疾病和意外伤害而花费的医疗费,包括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这个险种承保方式一般是团体方式,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对门诊医疗费规定每次门诊的最高给付限额,对住院医疗费规定每次连续住院期间的最高给付限额,在限额之内,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作为意外伤害保险(基本险)的附加责任,个人和团体都可以投保,不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附加险时,保险期限与基本险相同,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一般为90天、180天或360天,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日起算,可以延迟到保险期限结束之后。
住院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可以团体投保,也可以个人投保。
住院医疗保险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补偿给付方式的住院医疗保险,要规定对每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既累计最高给付限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每次住院支出的医疗费,保险公司都予补偿,但一次或多次医疗保险金给付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金额的住院医疗费,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特种疾病保险
特种疾病保险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
尽管现代医学不断发展,新的检测手段、治疗技术和药物不断出现,但仍对一些疾病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如恶性肿瘤、艾滋病、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等,这些疾病既难以治愈,又不会立即令人死亡,往往还有一段存活期。在这一时期,治疗、护理费用巨大,给人们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
特种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一般是那些对人的生命威胁大、治愈的可能性极小的疾病,如恶性肿瘤、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等。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
特种疾病保险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被保险人一旦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特种疾病,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医疗保险的这四大种类各有特色,承保的范围也不一样,保费肯定也有区别,所以说了解清楚了医保种类,才能帮助自己购买合适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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