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生育保险报销的报销标准是什么?报销条件有哪些?
本文为在哈尔滨的参保人介绍哈尔滨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在哈女职工孕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等费用(统称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报销。正常产的500-700元,难产的800-1200元,剖腹产的1000-2500元。男职工生育报销标准按男方参加社会统筹当地企业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哈尔滨生育保险报销报销标准:
一、女职工孕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等费用(统称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报销。正常产的500-700元,难产的800-1200元,剖腹产的1000-2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不超过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二、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后,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三、女职工保胎、宫外孕、葡萄胎和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四、男方职工所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其配偶按计划生育家居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生活确有困难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男方参加社会统筹当地企业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二级医疗机构1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助娩产最高支付限额为: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二级医疗机构1500元,一级医疗机构1200元;剖宫产最高支付限额为:三级医疗机构32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0元。
哈尔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1、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缴纳足额生育保险费连续满一年以上的;
2、按政策规定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的参保职工;
3、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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