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有着怎样的不同?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相关机构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很多企业为职工购买团体意外险及雇主责任险,是以福利的方式发放给职工。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他们的功能是否相同呢?其中区别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一.保险保障内容不同
1.团体意外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不论是否上班期间的事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赔偿费用只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赔偿金);
2.雇主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工受到伤害(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赔偿费用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期间的床位费、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安装假肢、假牙、假眼和残疾用具费用。)相比较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更加接近工伤保险。
二.法律意义不同
1.团体意外险员工福利性保险,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保险赔款只能转入员工本人或近亲属帐户,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企业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死亡或伤残时,员工或家属还可以向企业再索取一份赔偿金。
2.雇主责任险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可作为一种法律风险转移,受益人为企业,保险赔款直接转入企业帐户,转移企业因员工意外事故而产生民事赔偿风险。
三.纳税政策不同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因属于福利性保险,是企业自愿为员工赠送的保险,因此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2.雇主责任险可以列入企业成本进行开销,无需额外申报纳税。
四.赔偿条件不同
1.团体意外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对雇员住院时间有明确约定,一般为事故发生后180天,对于小伤影响不大,单对于骨折等事故无法承担二次手术等费用。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残疾鉴定标准为保险公司名列的几种情形,通常需要缺肢或功能丧失方可理赔,条件十分苛刻。
2.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对伤残等级标准参照工伤部门的标准执行。例如,工作过程中骨折,团体意外伤害险除了不赔偿二次手术费外,由于达不到保险公司制定的残疾标准,因此无法获得残疾赔偿金。而雇主责任险不但可以支付二次手术费,还可赔偿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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