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险应该选择哪种类型的呢?

重大疾病保险(CriticalIllness)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各家保险公司都是主力产品,尤其是今天的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更是最受欢迎的保险之一。称这样的保险为“全世界公认的最经典的理财型保险产品”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它真正可以做到了“有病救命,没病养老”,买这样的保险就是“没事当攒钱,有事不缺钱,攒时是零花钱,用时是救命钱”。给小孩子及早买这样的保险,选择缴费到60岁,前期父母交,孩子上班自己交,同样保险金额,每年保费很低,父母可以节约资金用于买别的保险(包括给孩子和自己)。这样的买法,更符合保险保障的基本原理。当然,许多做父母的愿意在自己能力强的时候给孩子保费交完,可以选择短期缴费(比如20年)。
如何看待大病险的交费期?
1、首先,在购买保额相同的情况下,选择最长的缴费期,每年的保费最低。相应的,在客户给出预算的情况下,最长的交费期,可以为客户设计最高的保额。
2、三高一低:发病率高,治疗费用高,治愈率高,发病年龄低龄化。如果在交费期间发生重疾,保险公司要立即理赔,此时保险合同终止,后期未交完的保费也不用再交了,这就是用最少的钱,换得最大的保障,最大限度的实现风险共担,这不正是购买重疾险的初衷吗?而往往,当发生疾病时,人们会悔恨当初买少了,然而此时想买,已经买不了了。
3、交费压力是在不断的下降的。两方面:一方面是收入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是通胀的客观存在,这样就间接的将通胀的风险转嫁给了机构。比如现在每年交1万元,和20年后,30年后,每年交1万元的压力是不一样的。结合1和2,我的建议是:在交费能力许可的情况下,要尽可能购买足额的重疾险。客户做保险规划时,为了减少交费压力,会初期先选择较长的交费期,相信这一点不难理解。
4、长的缴费期可以缩短,但短的缴费期不能拉长,将这种弹性的选择权保留给自己。除了大病的保障需求,我们还要为自己准备养老,孩子的教育等。因此,在大病险拉长交费期的情况下,我们手头每年可支配的盈余会多一些,可以将这部分钱来为自己储备养老金,或为孩子储备教育金,进行更加全面的规划。等到将来收入不断提升时,手头该投资的也都投资了,如果想选择将缴费期缩短,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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