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按照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必须要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已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才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呢?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的缴纳基数采取用人单位缴纳2%,个人缴1%。本文为您提供在厦门办理了失业保险的参保人介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如何计算?
厦门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怎么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满6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厦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综上可知,根据工伤保险的累计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所不同。此外,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是指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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