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以及员工何时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 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和职工总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度,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
所谓相对统一,就是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工伤职工分布情况和地区差异,在制定政策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方面不能各行其是。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在待遇项目方面,国家统一进行了规定,而具体待遇标准则采取了中央和地方统筹兼顾的原则。
工伤认定限制时间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内。
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给单位的申请时限为30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时效为1年。《工伤保险条例》给职工本人或近亲属的时限也是时效为1年(事故发生之日算起)。最晚提交不能超过1年。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最低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5%。工伤医疗期满或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3、伤残待遇--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按其伤残等级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伤残抚恤金-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的,按月享受伤残抚恤金。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五--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1级为24个月伤残职工本人工资;2级为22个月本人工资;3级为20个月;4级为18个月;5级为16个月;6级为14个月;7级为12个月;8级为10个月;9级为8个月;10级为6个月。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鉴定为7-10级,职工本人自谋职业的,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4)在职伤残补助金--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的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后,伤残职工工资降低,为补偿伤残职工所受的工资收入损失,由企业发给其工资补助待遇。其标准为伤残职工工资降低部分的90%。伤残职工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5)易地安家补助费-工伤职工易地安家的,发给6个月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费、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职业康复待遇
(1)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按月发给;护理等级是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3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2)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5、因工死亡待遇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工亡补助金-48-60个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和孤儿:40%;
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应当是随着 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而变化,因此,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况,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经过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职工发生工伤后,所享受的待遇按照内容分类,大致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医疗救治期间的待遇;第二类是经济补偿的待遇;第三类是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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