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寿险的高收益是否是陷阱
导读:境外人寿险收益多?这主要是因为境外保险机构提供的保单大都带有储蓄性质,而一些境外地区货币一年期储蓄利率达4%,相比内地人民币目前的年利率,差异明显。但是很多人却一不小心陷入了地下保单的圈套。
三年前,白领沈小姐到香港旅游,期间结识当地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张某,后者热情推荐一款人寿险,称既有意外险、海外资产证明功能,还有储蓄养老功能,交纳10年保费,20年后可领取300多万元。由于禁不住诱惑,沈小姐买了两份产品,并以美元交纳约合人民币10万元的首期保费。
今年初,沈小姐的丈夫黄先生偶然查看保单,发觉手写的生效日在保单签定日之前。难道投保人还没买保险,保单就已提前生效?黄先生致电该保险公司欲问究竟,却被告知沈小姐交纳首期保费后未继续交款,保单已失效。
此时,夫妻俩发觉上当,欲起诉张某及其所在保险公司,但经向专业人士咨询,才知这是在国内被严禁的“倒签保单”,属于地下保单(指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由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向内地居民销售的保单)的一种。而这种境外保险并不适用内地法律,发生纠纷须去香港打官司。
想到对当地保险法律完全不知,且来回路途折腾,夫妻俩只得作罢,权当花钱买教训。
其实,上述事例并非个案。近年来,虽然保监部门多次打击地下保单,但因保险知识不足、代理人误导等原因,地下保单时有发生。尤其去年7月19日《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的修订,放开了香港地区银行、证券和基金开设人民币账户和提供相关服务,保险产品允许以人民币结算,由此打开支付便捷通道,使地下保单更有抬头迹象。
业内人士指出,许多人之所以购买地下保单,主要是因为境外保险机构提供的保单大都带有储蓄性质,而一些境外地区货币一年期储蓄利率达4%,相比内地人民币目前的年利率,差异明显。可是,高回报必定伴随高风险,对此,投保人须有清醒认识,勿只图收益,而落入地下保单三大陷阱:
被诈骗风险。销售地下保单的境外保险公司,在内地没有合法营业机构,投保人交纳保费后,难以鉴别保单真伪,易被误导。
保单无效风险。内地居民若在内地签署境外保险公司的保单,一旦发生事故,后者可能以投保人未到当地办理投保手续为由,拒绝承认合同效力。
索赔难风险。内地投保人往往不清楚境外保险公司的索赔手续,境内证明材料可能被后者认为无效。若发生争议,只适用境外地区法律,结果往往不利于内地投保人。
由此,消费者投保时首先要鉴别代理人资质,因为地下保单的代理人大都没有我国保险从业人员专用的工作证和资格证。其次要看保费交纳方式,地下保单是现金投保,而不是按我国法律规定通过银行转账交纳保费。再次,要看保险出自何处,若是境外保险公司的保单,且在内地无合法营业机构,就要引起警惕,尤其地下保单一般由外文翻译而成,甚至直接用外文写成,这些都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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