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费垫交
很多人买了保险,会发生保费没有按时交的情况,这时保险公司有一种制度叫做保险费垫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交"。下面给大家具体举个例子:
具体的细节如下:王先生于2008年3月5日为妻子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每月交费400多元,交费30年。2010年6月,因资金周转不灵,许先生不得已暂停了保单的交费。同年9月,王太太被确诊为约定重疾,但由于已经4个月没有交费,王先生夫妇均认为合同可能已经终止,一直也没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过咨询专业人士,得知由于保单具有保费自动垫交功能,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虽然需要扣除欠交的保费和利息,但还是可以得到补偿。
案例分析
保费自动垫交是长期险保单的一种附加功能,是指当投保人在宽限期间仍未交保险费时,若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足以垫交应交保费时,保险公司将用保单现金价值自动垫交欠交的保险费,使合同继续有效。
保费自动垫交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客户因非故意的失误导致保单失效,使其利益受损。如果没有这样的功能,由于保单已经过了宽限期,许先生在9月前如果想使保险单继续有效,就必须按照保单复效的程序重新进行核保并计算等待期;王太太是在9月确诊为约定重疾的,根据复效的相关规定,此时还没有过等待期,王太太只能得到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由于保单的保费自动垫交功能,使王太太在大病之时确保了合同的继续有效,为自己的治疗康复增加了筹码。
推荐建议
除保费自动垫交,长期险保单通常还具有以下几种附加功能:减额交清——将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趸交保费在减少保额的条件下购买相同保险期间的保单;保单贷款——将保单作为抵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金额通常不能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并需要在规定的期间内归还;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在交费期满前身故、全残或发生重疾,免除此后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以上保单功能都是保单人性化的体现,在投保人出现经济困难时以不同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保证保险合同不因投保人丧失交费能力而失效,确保了保单的持续性。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需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不仅要了解保单的主要保障功能,也要明确相关的附加功能。这样,投保人就可以在交费能力受到影响时,充分运用这些功能,即解决了当前的经济问题,又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合同对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规定主要有两种,一种需要在投保单上进行选择,另一种则自动带有此功能而不需要进行选择。这就要求投保人在阅读条款填写投保单时尽量仔细或主动咨询专业人士,不要因为疏忽而损失了相关权益。
此外,有些投保人将保费自动垫交和保费减额交清混淆,以为都是在自己未能及时交纳保费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动用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垫付。实际上,它们是有区别的。使用保费自动垫交功能,并不改变保险金额,只是保单现金价值随着交费年期不断扣取,保单至现金价值扣完后就失效了。而减额交清是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将扣除欠交的保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