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续保要注意什么
买保险肯定会遇到保险续保。那么什么是续保呢?在长期保险业务中,保险期限较长,有的甚至是终身,保险人和投保人自始至终履行的是同一份保险合同,投保人每年交纳保险费也只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短期保险业务中,保险期限只有1年或1年以下,如果保险合同期限届满,从法律上来说,原保险合同因到期而终止,不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附加险续保会遇到什么问题呢?
下面是具体的案例细节:2005年,46岁的高先生从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长期寿险产品,并附加了医疗费用附加险。这几年来,高先生一直按时缴费,保险公司也如约扣款。
2009年,高先生与往年一样,如期将保费存入指定银行帐号,但不久后发现保险公司只扣取了主险保费,而附加险却未扣款成功。
高先生赶忙联系保险公司,却被告知由于附加险缴费金额不足,不能办理续保。“我不是按期将附加险的保费存入保险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了吗?为什么就不能续保了呢?”高先生表示不满。
保险公司客服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附加险一般都属于一年期的短险,保费也一年一缴,且需要每年续保。保险公司承诺保证续保,但会保留调整保费的权利。
据了解,高先生的附加医疗险有5年的保证续保期间。根据《健康险管理办法》,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因此,在这5年内,高先生只要每年如期缴纳所需的保费,不管之前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附加险都将延续有效一年。
但根据附加医疗险的保单合同,即使在这段时期内,续保的保费也要根据被保险人年龄段的增加而作调整,一般以10年为一个划分区间,如30至39岁、40至49岁,调整后保费增加的具体金额,在附加险的保单上都有详细列出。
从该保险公司了解到,高先生在初次投保时年龄为46岁,而今年续保时年龄正好已满50。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高先生就不能再以原来相同的保费金额继续续保了。
保险公司客服部负责人说:“我们对于不能按原条件续保的客户一般都会提前通知,通常是以邮件投递的形式;对于无法投递到的客户,将会转用电话联系。”高先生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相关通知是因在一年半前因为拆迁搬过家,但他并没有将新的住址及时告知保险公司。
据介绍,当前市面上的医疗附加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险公司保证按既定保险费率续保,投保人只要如期缴纳保费,附加险就继续有效。这类附加险一般都在保单条款中注明“投保人只要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向本公司缴纳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二是不保证续保型。这种附加险在每一个保单有效期结束时,如果投保人想要继续投保,都必须先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后,方可续保。
所以人一定先要了解清楚附加险是否可以续保、续保的条件、续保时间、续保的保费费率是否会作调整等,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目前市场上也有一些宣称“保证续保”的一些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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