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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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流通市场,邯郸市食药监局决定自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分为企业自查、集中整治、总结督查三个阶段,以特殊药品(毒、麻、精、放)、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高风险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购销记录和各类购销凭证(发票);购进、验收和出入库记录;调查交易过程中的购销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走向,重点关注现金交易行为和以个人账户结款的行为;在库品种的购销存情况;销售退回药品、不合格药品的管理等。集中整治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药品回流、非法渠道购进、私设仓库、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不法行为。
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明确市局负责主城区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连锁公司的整治工作;各县(市)市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整治工作;各区市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企业下属门店)的整治工作。要求突出重点,采取倒查、飞行检查、抽验、暗访调查等多种方式,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市局将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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