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对《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据市人社局消息,《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据悉,该草案是对《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修订。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08.7万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629.2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79.5万人),覆盖率99%以上;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70%以上;基金总体收支有余,运行平稳。
我市自1997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医保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城市后,积极探索适应本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全面启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02年7月,全市基本建立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苏州市对医保制度改革以来陆续出台的医疗保险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调整、补充和完善,颁布了《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了本市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从而使苏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社会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地区。
据悉,此次《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草案)进一步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新规定,并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增加相关内容,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修改原两定单位内容。如,修改了原《办法》中关于定点单位审批管理的相关内容,取消了行政审批,改为协议管理,并对协议医药机构的管理按照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市场自治和行业自律的原则要求作了相关规定。此外,还对今后一段时间内医保制度的发展前景做了前瞻性的规定,如线上支付、电子社保卡、谈判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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