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保险暗藏;自动续保;条款
买了份消费型医疗险,原以为保障期限是1年,过期后保险合同会自动终止。没想到,保险公司发了条语焉不详的提示短信后,次年又扣了保费。消费型保险暗藏“自动续保”条款,市民一不留神就会掉入续保陷阱。
市民王女士昨介绍,她曾为女儿购买了一份消费型少儿医疗险,保障期限为1年。因不能交现金,在签订投保合同时,王女士把工资卡账号报给了代理人。
王女士这才想起来,曾收到过一条该公司发来的短信。再拨打该公司客服电话,对方表示,那条短信不回复“不”就视为自动续保。“这不是霸王条款吗?”王女士表示,那条短信并未明确说是自动续保,只说这份保险每年保费491元。
“尤其是作为主险时,有很多客户被扣保费后来扯皮。”保险专家介绍,从险种上来说,消费型保险主要为医疗险和意外险2种。“但很多客户都以为,短期消费险若不主动续保,合同会自动终止”。若投保时代理人没讲清楚,投保人又没仔细看合同,会带来大量投诉。
至少在1999年前后,消费型险种续保时还需要客户填单书面确认。但近年来险企因客户太多,只有保单没有代理人的才会派人打电话提醒,其余均采用短信提醒方式,引发不想续保的市民投诉。绝大多数消费者也不知道,短期消费型保险还会自动续保。
对此,保险专家也表示,保险代理人在销售及售后中,应当主动提醒投保人,以避免产生纠纷。
1.不续保要交书面申请
本地一些保险代理人提醒,市民若不想续保,一定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有些险种会自动扣到60岁-65岁,直到年龄超出投保范围。
2.尽量提供专用账户
投保时不要提供工资卡账户,最好办一张专门交保费、需要主动存钱的银行卡。若账户上无钱,保险公司过了缴费宽限期仍未扣款成功,保单会自动终止。
3.自动续保也有益处
不过自动续保功能也有益处。尤其对消费型医疗险而言,很多险企都会二次核保,即某一年发生了住院赔付或慢性病等,就不能保证续保,但若有自动续保功能,即使发生赔付,保险公司也无权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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