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读人身保险合同
市面上五花八门的商业保险类别让消费者无从选择,市民想要从自身出发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保险,首先应该对保险的种类有基本的判断和了解,为此专家带你详细解读人身保险合同。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适用同意原则才能更好地鼓励交易,促进人身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同意原则下,一些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可以经被保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人身保险合同因不符合同意原则而无效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依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完全履行其所承担的审查责任而定。
“这合同上好多词我都看不懂呀,算了,就这样吧。”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条款中的专业概念、术语不仅很难理解,也极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还有那些涉及重大权利义务的关键问题,都要请营销人员解释清楚,或向各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咨询,这样才会避免日后的纠纷,保护自己的权益。
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双方法律行为,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因此,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是投保人和保险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与其他合同的订立一样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
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担的义务,保险人只有在被保险人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这一条明确地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依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以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也不实行代位求偿。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于合同成立时支付首期保险费,并应当按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可以看出,法律规定是把合同生效与支付首期保险费联系在一起的。也即说支付首期保险费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投保人一旦交纳了首期保险费,保险合同就应视为生效。
人身保险合同的纠纷处理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保险事故是否存在;
2.正确地确定保险受益人;
3.恰当确定保险成立的时间;
4.恰当地确定保险责任时间;
5.注意在双方对有关条款有不同解释时的认定;
6.注意是否有工作人员与投保人合谋骗保。
在对保险的品类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之后,第一份保单一定要关注的是保障,而不是保单的收益性。一般来说,人身保险合同是应该放在首位选择的,这类保险的特点就是缴费不高,但是保障非常高,在关键的时候,比如说不幸患病和发生意外的时候,能够起到救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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