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票上的“保险金”问题
于磊致欢
1.2K
前言:王慧敏当时购买的客车票中载明:票价139元,含旅客保险金、附加费等。但由于客运公司是中国人寿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负责代收代缴客车票中2%的客运意外伤害保险费。
1、需明确车票上注明的“保险金”是“意外伤害险保险金”还是“运输责任险保险金”。王慧敏当时购买的客车票中载明:票价139元,含旅客保险金、附加费等。售票单位哈尔滨公路客运公司(以下简称客运公司)在售票处悬挂了《公路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知。须知上标明了保险对象:凡持有在哈尔滨客运总站所辖各站购买的有效车票,并乘坐公路客运部门营运客车的旅客均为被保险人,旅客如遭受意外伤害致死,给付意外人身事故保险金5万元;保险期间为,自旅客购票后在指定候车区域时起,至旅客达到车票载明或约定的旅程终点下车时止;保险费为基本票价中所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险金,各客运站在售票中直接扣除并统一缴到中国人寿并为旅客进行投保。通过上述事实完全可以判断出王慧敏所购买的是意外伤害保险,而不是运输责任保险。
2、需弄清受益人是“乘客”还是“客运公司”。在本案中,王慧敏购买的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当然是她指定的人,如果没有指定,按照《保险法》第64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向王慧敏的继承人偿付保险金。
3、需明确乘客王慧敏与保险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本案从表面上看,王慧敏并没有直接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而是与客运公司签订合同。但由于客运公司是中国人寿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负责代收代缴客车票中2%的客运意外伤害保险费。实际上,客运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王慧敏与客运公司签订了合同,该行为的结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中国人寿,认为王慧敏与中国人寿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是正确的。
- THE END -
下一篇
三款代表性重疾险的比较
16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视频
查看更多
热门工具
保险方案
年轻人的第一份保险怎么买?最低300块就能搞定!
2024-01-29
588
不同年收入家庭,保险怎么买?这几套保险方案划算又实用!
2023-11-30
2084
60-70岁爸妈保险攻略!最低500多,得过癌症也能买
2023-08-04
5090
热门文章
延迟退休,不仅仅是少领几年养老金……
2023-10-24
3.3K
喝酒的5种死法,一个比一个致命
2023-11-01
2.8K
什么是商业保险?它有什么用?关键时刻能救命!
2023-11-02
3.8K
热门产品榜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相关文章
车票保险单上印着别人证件号码,车站负责人称是退票
2020-12-21
884
车票保险单上印着他人证件号码,车站负责人称工作失误退票?
2020-12-21
1809
保险金请求权的竞合问题
2020-07-19
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