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怎么计算,北京市基本养老险规定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我们现在最关心的是养老金的计算,也就是说,我们退休后要支付多少养老保险。这是一个关系到每个工作和生活的人之间关系的大问题。老年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一个我们需要自己选择的大问题。有关如何根据北京基本养老保险计算养老金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下面的介绍。
<P>一、如何计算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养老金企业职工退休工资主要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地方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参保人,再计发地方养老金:地方养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注:关于a的取值,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费除以0.6.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企业职工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关于北京市基本养老险怎么算的案例
二、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养老金计算实例
某女干部2007年3月55周岁,缴费年限全部共是37年,个人帐户储存额23000,历年缴费基数见下表。其中实际缴费年限N实是从统一规定的“界限”1992年10月起,至2007年3月,共14年零6个月,即14.5年;而视同缴费年限N同是22.5年
用来算“过渡性养老金”的N实98,是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共5.75年。
经过计算后,此人的Z实指数是1.0250,其缴费基数C平是2006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即3008。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3008+3008*1.0628)/2*37*0.01=1147.909291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55岁计发月数=23000/170=135.2941176(元)
过渡性养老金=C平×Z同指数×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008*1.0628*22.5*0.01+3008*1.0628*5.75*0.01=860.6226(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147.90+135.29+860.62=2143.823(元)
按过去2号令的老办法计算;,所得为1400多元,按183号令,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多600多元,
超额比例约为50%,因此2007年不应超过40%,最终养老金约为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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