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满几年可以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哪些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缴满几年可以领取养老金?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金,并享受退休后的待遇调整。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保险缴满几年可以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哪些余额可以继承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社会保险缴满几年可以领取养老金?
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金,并享受退休后的待遇调整。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办理缓退手续,至缴费年限满15年为止,缓退期间要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另外,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缴费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统账结合改革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养老金、改革后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所在市地上年度1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的养老金,一次付清。
基本养老保险金哪些余额可以继承?
职工领不完的养老金要“充公”是一种误解,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没有领完是要返还的。据介绍,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共分为三种情况:
1.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2.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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