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金,社会养老保险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例分析:刘先生和刘太太都是公司的白领,他们结婚四年多了。在家庭理财方面,夫妻讨论分工,刘先生的收入主要用于住房贷款、投资和保险,而张太太的收入则全部用于家庭日常开支。今年年初,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刘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财产和其他家庭共同财产。
养老保险金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经过认真考虑,张女士认为,除了房地产和股票之外,刘先生还拥有社会保障金、商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些都是家庭财产。因此,她在结婚期间向法院申请分割7万多处财产,包括刘先生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
刘先生说,无论是社会保险还是商业养老金,都应该在实际取得后计算,他只能在退休后按月领取。现在已经不可能支付了,怎么能把它当作共同财产呢?
分析:
刘先生的这一疑问,其实已经可以在近年来的司法案件中找到可供参考的先例。
在我国《婚姻法》中,对于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专门就此作出了解释,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财产安置补偿费。”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变化,我们的生活会变得越来越现代化,家庭财产从财产的范围到财产的构成和数量都不同于过去。显示出房地产结构多样化、房地产数量显著增加、经营性房地产投资在家庭房地产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趋势。家庭财产的相当一部分,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储蓄存款、住房等外,还包括一些企业的投资或股份,以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资金。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