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养老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职工的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工资,那么,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职工和企业分别按何种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而缴费年限又是如何确定的呢?职工同时在两地缴纳养老保险,应如何办理?
社会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深圳地区的企业(包括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深圳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及其在本市注册的职工,适用本市补充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的确定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当员工的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时,以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当非本市户籍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企业和员工应按月向市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由所在企业代为扣缴。
深圳市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1992年7月31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没有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份除外)。
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其军龄(工龄)计算连续工龄的,视为缴费年限(部队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调入而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含将户籍迁入本市的),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的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帐户。
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处理办法
职工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的养老保险。职工多次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当选择参加养老保险的地点之一。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居民凭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机构的证明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缴费主体按原缴费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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