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入市收益介绍,养老金入市收益怎么分配
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进入市场,年收入1000多亿元,备受关注。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报告中获悉,1000亿元养老金收入不列入个人账户,但收入不予披露。
在有争议的养老金进入市场的背景下,广东省有勇气“吃螃蟹”。显然,进入市场后,公众首先关心资本的安全,其次关心投资收益,然后关心如何分配投资收益。但是从媒体报道来看,这三个问题似乎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可以说,养老基金进入广东市场的安全性不应该太过关注。因为这是第一个进入我国市场的养老基金,相关运营部门显然不敢马虎。因此,我们应该更加关注后两个问题。
任何一种资金投资之后,出资人必然要问收益几何。但让人遗憾的是,这在广东省政府的报告中并没有提到。显然,这会让出资人即养老金缴纳人不快,必然要问“拿我的钱投资为何不告诉我收益情况?”因为入市的1000亿元结余资金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是来源于统筹账户,就是来自于个人账户。由于这两个账户长期是“混账管理”,从某种意义来说,也可以认为入市的这1000亿资金就是来自于个人账户。
那么,缴纳人就会不解:“拿我的钱去投资岂能不给我分红?”尽管养老金入市收益计入滚存结余基金后,某些个人多少也能从中受益,但是,不能稀里糊涂受益,而应该按照个人账户的实际出资比例把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这应该是一种投资常识。如果住房公积金入市,也应向缴纳人分红。
当然,出现这种怪异现象不能全怪广东有关方面。由于国家尚未出台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办法,省级部门也无权制定这样的办法,结果就是养老金入市收益与“个人”无关了。换言之,在缺少相关制度的情况下,即便有关部门要求广东这么做也难找出相应依据。
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收入分配办法,切实保障养老基金出资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受益权等相关权利。只有切实保障缴费者的相关权益,才能使养老金得到社会的合理和广泛支持,为以后的养老金进入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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