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国人养老很重要,商业保险发力

自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第一次参加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以来,学术界,尤其是社会学界,一直在提醒中国社会和中国政府重视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当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刚刚起步,许多“中国特色”就显而易见:消极的,如“老先富”、“4-2-1”家庭模式、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等;积极的,如“孝道”传统和中国文化。
然而,近30年来,国际形势和国内社会经济发展与1980年代初大不相同,因此,消除老龄化评估中早年形成的刻板印象和思维方式可能是当务之急。
根据联合国提供的数据,在2006年,世界老年人口超过10%的74个国家中,32个是发达国家,42个是发展中国家。因此,在1982年,老龄化仍然是发达国家的“专利”。但到了新世纪,发展中国家也已经开始“参与分享”了。说这一组数据,是想说,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迈入人口老龄化的门槛,并不是一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1982年,中国的GDP是5323亿元,财政收入为1212亿元;2009年,中国的GDP已经达到397983亿元,财政收入为83080亿元。1982年时喊“未富先老”,那是事实,但今天还唱着哪个老调,似乎应该有点不好意思了。当然,中国的特点是国富民穷,有70%的人收入水平在平均线以下。但是,这是分配的问题,政府是有责任也有可能进行调整的。近年来,中国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本领令世人惊叹。在今后30到40年中,老龄化就是中国社会特大的大事,再叫唤“未富先老”,就有推托责任的嫌疑了。
人口老龄化,其实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使老人的寿命更长,同时也使人们生儿育女的愿望减弱。所以,一个社会富裕起来以后,老龄化是无法避免的一道门槛。老龄化本身并不是个社会问题,但要是制度安排、政策应对不当,那就会成为社会问题。随着中国社会日益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自然而然就会发生激烈的变化。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流动并以此来实现人力资源配置,所以相当一部分人得天南地北地跟着就业走。因此,老人们已经很难像农耕时代那样安享儿孙绕膝,安享天伦之乐。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老一辈、小一辈都想拥有自己个人或小家庭的私人空间,分而居之也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我们应该理解社会的这些正常的变化,动辄斥责儿孙不孝,不但于事无补,反倒造成代沟的加深甚至出现社会的分裂。
在中国,要想靠自己存钱养老和靠子女养老都是不现实的。老龄化的高峰已经迫在眉睫,这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人为地加速了中国老龄化的进程。几代人为控制人口规模付出了代价,“4—2—1”的家庭模式加上沉重的社会经济压力使子女们无暇他顾,以及当前大多数老人的收入水平都相当低,还有CPI的高速暴走,这些“中国特色”决定了依靠家庭提供资金保障和服务照料,对大部分中国家庭来说,都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就要靠政府和社会来替天下儿女尽孝了。如若不然,这几代老年人晚景堪忧。
就长远规划而言,比如“十二五”规划,首先是建立适合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养老保障制度,我们已经在做并且正在形成。在服务照料方面,基本原则是生活可以自理的老人可采取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养老,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应该去养老机构接受养老服务。必须强调的是,养老是一门科学,所以无论社区服务还是机构服务,都要强调专业化。就中国的现状而言,这方面的差距还相当大。尤其在农村,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中国70%以上的老人支付能力都有限,所以养老服务必须走非营利的道路,而且政府要给予补贴。中国政府必须补上这一课,从规划上、从财力上支持养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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