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解答和介绍,养老保险可以补缴
今年7月1日以来,我省46个新型农村保险试点县(市、区)同时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不少人对参与试点的方式及相关政策提出了质疑。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回答了一些热点问题。
据报道,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基本与新型农村保险制度相同,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16岁以上的非从业人员(不包括在校学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自愿参加保险定量分配。
问题一、城镇居民如何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他人补助)和政府补助构成。其中,政府补贴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30~50元。
问题二、政府对特殊群体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何优惠政策?
答:城镇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以上的),城镇低保户,城镇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问题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年限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补缴有利于提高其养老保障水平。
问题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1.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
2.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问题五,如何计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效益?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终身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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