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对于“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大家都知道处理办法,但是对于养老保险中断后如何申请接续养老保险补贴?以及养老保险中断后对自己养老金待遇有没有影响大家知道吗?下面保险网就为大家讲述养老金中断后如何申请养老保险补贴以及中断养老金后对自己的待遇有没有影响。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对象
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含改制企业)的失业职工,男满50周岁且未满60周岁(1957年3月31日前出生)、女满40周岁且满50周岁(1967年3月31日前出生)、先处于未充分就业状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一直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以下简称续保人员),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续保补贴)。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续保补贴标准为续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0%。按照文件规定,2007缴费年度续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为1269元,应缴纳额为253.8元,其中:财政月续保补贴50.8元,续保人员月缴纳203元。以后年度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公布。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申领
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续保补贴资格认证工作,续保人员可在每月1—25日持书面申请、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办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认定有效期为一年,自每年4月(或认定次月)至次年3月。按照“当月认定,次月享受”的规定,2007年度续保补贴认定时间为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续保补贴不以现金形式发放。续保人员在办理了接续手续后,经认定符合享受续保补贴资格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通知代扣银行对续保人员进行差额扣款。
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对养老待遇的影响
一是降低了基本养老金。因为,缴费年限每提高一年,基础养老金享受比例提高一百个分点,如果中断缴费,缴费年限停止在中断前的水平,基础养老金的享受比例不能得到提高,影响退休待遇。
二是降低了平均缴费指数。由于中断期间没有缴费,指数为零,降低了整个缴费的平均水平,降低了平均缴费指数,导致待遇下降。
三是降低了个人帐户养老金。不缴费必然没有个人帐户的计入,个人帐户养老金没有得到充分的积累待遇水平难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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