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
新农保试点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阶段特征和农民的期盼,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它的实施,将让农民在实现种地不缴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养老不犯愁。经国务院批准,山东省有19个县(市、区)被列入首批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临淄区位列其中。2009年年底前,这些县(市、区)将开展新农保试点。
按照规定,山东实行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对于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已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地财政支出。对纳入国家试点的县(市、区),省里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40%、60%、80%的比例补助。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市县政府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就补,长缴多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每月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累计额除以系数。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另外,新农保的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试点进展快的县(市、区)力争元旦前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他试点县(市、区)春节前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2020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今年以来,在临淄区委区政府的精心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下,有17万农民参保,适龄人口缴费参保率达到98%,财政补贴高达2888万元,撬动保费收入6572万元,仅上半年度就发放养老金1463万元。这次被列入首批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将进一步提高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
临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宗可悦表示,自2008年10月临淄区在全市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老百姓真正从中得到了实惠,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同和大力支持。最近,临淄区又被省政府列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区县,这将从中央、省、市得到更多的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好这些好的政策,尽快制定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新型农保政策,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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