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养老金是什么,领取待遇的标准如何呢
福利养老金制度是现在我国基本养老金制度之外所设立的一种针对无保障老年人的福利制度。为了保证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平等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全民保险,这也是被国际社会所证明了的事实。
但实行全民保险必然会遇到经济能力较弱的贫困群体如何缴费这个问题,凡是已经实现全民保险的国家都通过建立福利性养老金制度来达到上述目标。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不高和受到传统社会保险模式的影响,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还较窄,还无法把那些经济收入水平较低的贫困群体纳入进来,如城镇无工作的居民和广大农民。
问:什么是福利养老金?
答:目前没有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有北京市户籍,而且满了60周岁,就可以每月领到200元的福利养老金。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福利养老金的标准还会适时地提高。
问:到哪里带什么材料申请办理?
答: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年满60周岁之月起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个人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薄复印件一份。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将申请人填写的《个人申请表》内容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身份证及户口薄的原件退还申请人。
问:什么情况下申请办理享受福利养老金待遇?
答:1、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2008年9月30日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申请手续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2008年1月起享受;10月1日后到社保所办理申请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办理申请的当月起享受。
2、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年满60周岁的人员,9月30日前到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10月1日后到社保所办理申请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办理申请的当月起享受。
3、2008年5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人员,自达到年满60周岁之月起六个月内办理申请手续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未按规定办理申请的,起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办理申请的当月起享受。
但这些居民也亟待需要社会保障待遇,在这种背景下,上海和北京这两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始探索福利性养老金。福利性养老金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福利模式,它具有社会福利的一些特征,我们认为它的产生发展和深化了我国的社会福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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