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新发展,如何实现养老险持续发展
养老是每一个城市都会着重发展的部分,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养老方面的制度完善。我国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试点工作,短短3年时间,就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新农保制度推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根据我们对全国20个省(市)农户进行的新农保实施情况问卷调查(以下简称问卷调查),完善新农保制度亟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完善新农保制度之前,我们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提高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目前,各地区对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构成要素的认识尚不清晰,没有厘清新农保、子女养老、土地养老、农村五保制度、低保、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等之间的关系,进而导致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各要素难以有效衔接。在制度推进中,一些地区只关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内部建设,而忽视了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统筹协调机构建设等。完善新农保,必须提高制度建设的系统性。
完善新农保制度之前,我们需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合理确定基础养老金给付水平。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补贴,中央确定的给付标准是每人每月55元。由于这一给付标准较低,一些地区在试点运行中根据地方财政实力自行调整农村基础养老金给付标准,结果出现了各地给付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给付水平以多高为宜,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构建与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协调对接机制。根据问卷调查,不同年龄组农民的新农保参加率呈明显的分化现象:越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民参保率越高,而作为制度缴费主体的年轻农民参保率却偏低。新农保制度对年轻人吸引力不强与城乡养老保险对接难有关,农村年轻人普遍担心:如果出去打工,新农保的缴费能不能累计到城镇的养老保险?新农保的协调对接机制须解决好几个现实问题:新农保与老农保之间如何转移接续;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不同地区之间新农保缴费与给付如何对接;新农保与农村低保、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等如何对接;新农保与土地养老、家庭养老等养老措施之间如何配套。
完善新农保制度之前,我们需要解决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完善配套措施。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政预算平衡机制,包括财政供求平衡预算系统、中央与地方财政合理分担机制等不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监督管理的机构设置、体制模式等不完善;管理体制协调与整合机制,包括行政资源整合模式、管理政策协调创新等不完善;土地、户籍、劳动力市场等配套制度不完善。只有完善这些配套措施,新农保制度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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