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农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推行
●参保范围:辖区内连续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在8年以上或累计在15年以上的现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缴费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农村干部每月误工补贴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实际收入低于300元的,缴费基数按300元计算
为解除农村干部后顾之忧,从现在起,石家庄市在全市推行农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县(市)区党委、政府从本级财政列支部分经费,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干部,每年按比例给予一定补贴,使农村干部晚年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据了解,农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范围,原则上是石家庄市辖区内连续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在8年以上(含8年)或累计在15年以上(含15年)的现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各县(市)区委可根据本地实际和经济发展状况,具体确定参保范围及参保人员的任职年限等条件。农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离任干部生活补贴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农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农村干部每月误工补贴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实际收入低于300元的,缴费基数按300元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数额为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0%,其中个人缴纳10%,县(市)区财政统筹10%,此外县(市)区财政需再统筹2%划拨到储备金账户。
缴费比例的上浮,由县(市)区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确定。
参保人员因组织以外的原因,在换届中落癣卸职、按法定程序辞职后不再担任农村干部的,个人愿意续保,可由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再享受财政统筹补贴;个人不愿意续保的,经本人申请,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由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纳部分连本带息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在任职期间身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连本带息退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若因公身亡的可将个人账户全部基金退还,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的县(市)区财政统筹补贴资格:任职期间犯错误受到党纪处分或治安处罚,但保留职务的;本年度在民主评议村干部中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或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群众举报经审核有其他问题的。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永久取消县(市)区财政统筹补贴资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依法被罢免的;组织或参与越级集体上访,参与邪教和各种非法组织的;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受到司法部门刑事处罚的;连续两年在民主评议村干部中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或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据了解,农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