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无须担忧延长养老缴费年限;收益不容小觑
近段时间以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据有些媒体报道,目前管理层与多套养老方案设计者们已经就养老制度改革达成多项共识,其中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实行并轨已基本没有悬念。
民众在对养老金并轨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表示欢迎的同时,却对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忧心忡忡。事实上,这种担心是没必要的,因为这种做法既有益于提高劳动者参与养老保险的意识,也对提高未来的养老保险待遇、弥补养老金缺口有诸多裨益。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巨大的养老金缺口;二是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全和保障水平低下。在养老金缺口方面,虽然现在有关的各种估算差异甚大,但养老金缺口大却是公认的事实。在养老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方面,目前能够靠离退休金作为最主要养老方式的老年人仅占24%,一些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的老年人退休金仅有几十元。
与庞大的老龄队伍相比,我国劳动者的缴费比例却不高。按照规定,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可行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然而,由于养老保险意识的淡薄和缺乏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我国劳动者队伍中实际参保缴费的人数依然有限。特别是在流动人口当中,缴费比例仍十分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调查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外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仅为14.3%。不仅如此,流动人口的退保现象也比较严重。
延长缴费年限的潜在收益不容小觑。根据人社部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当年我国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000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6467亿元。这就意味着,假设缴费比例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我国的养老保险收入就将至少增加1.6万亿以上的收入。此外,延长缴费年限,也将改变部分青年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不着急”、“不愿意”缴费的心态。
当然,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政策仍处在讨论之中,即使真正落实,也需要一些相关的政策配套,以避免对劳动者和企业可能带来的冲击。其基本原则就是必须坚持将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紧密联系,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从而对参保人员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采取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三方分担的机制,那么如何保证国家投入的增加、尽量减轻劳动者和企业负担,也是一个需要在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过程中重点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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