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现况级对养老保险的压力

2010 年10 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坚持广覆 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强调“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人 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即老年人口系数)不断增大的变化趋势。从 1982年起联合国采用把 60 岁和 60 岁以上的人统一划定为年长人的标准。我国从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长期沿袭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员55 岁、女工人 50 岁。在今后一段时期內可能会逐渐推迟,但要达到男、女性职工都在65岁退休,至少还需 20、30 年。现在有些学者经常把65 岁作为我国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把15 ~ 64 岁作为劳动
年龄人口,将会高估我国现阶段城乡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及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总量,低估我国老年人口数对养老保险金支付的极大压力。因此,笔者曾撰文呼吁国家统计局发布每年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及 15 ~ 59 岁人口数,就为使国人对人口老龄化状况及其影响有一个更符合国情的认识。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 年统计公报,2009 年末我国 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为1.67 亿,老年人口系数为12.5%,15 ~59 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为9.21 亿,60 岁及以上
老 年抚养比为18.1%(不包括港、澳、台和福建省金门、马祖地区,下同)。21 世纪上半叶,因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高及 1950 ~ 1957 年和 1962 ~ 1975 年两次出生人口数高峰期的惯性作用,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将呈迅速增长的态势。笔者在对 2000 年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得到的全国分性别和年龄组人口数低年龄组修正的基础上,假设中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2000 年的修正值 1.8,逐渐提高到2015 年的1.9、2020 年的 2.1,然后逐渐下降到 2040 年的 2.0,并保持到 2100 年( 以下简称“修正生育中方案”);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从2000 年的男性 69.63 岁、女性 73.33岁,逐渐上升到2050年的男性77岁、女性 81 岁,2100 年的男性 81 岁、女性 85 岁,那么,预测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将从 2000 年末的1.31 亿迅速增加到 2050 年末的 4.58亿,50 年內增长 2.50 倍;其中在2014 年末超过 2 亿、2025 年末超过3 亿、2035 年末超过 4 亿,到 2052年末达到峰值 (4.60 亿 ) 后再缓慢减少,2100 年末仍为 4.07 亿。
在 21 世纪上半叶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迅速增长的同时,因从上世纪 70 年代初以来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的政策,也使老年人口系数迅速上升。按上述修正生育中方案预测的结果,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系数将从 2000 年末的 10.3%迅速上升到 2050 年末的 31.2%,50 年內增加 20.9 个百分点;其中 2025 年末超过 20%、2048 年末超过 30%,到 2100 年末仍达 31.5%。而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抚养比将从 2000 年末的 15.7%波浪式上升到 2050 年末的 59.6%,50 年內增加 43.9 个百分点;其中在 2012 年末超过 20%、2023 年末超过 30%、2030 年末超过 40%、2040 年末超过 50%,到 2100 年仍为 60.5%。这种趋势表明,21 世纪上半叶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后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将会大幅度增加,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数将会明显减少。
在 21 世纪上半叶我国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进程中,因又伴随着高龄人口数及其占总人口数比例的迅速发展、育龄妇女生育水平长期偏低和大批农村年轻人向城镇的流迁,将会导致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 “高龄化”在 21 世纪上半叶我国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进程中,因又伴随着高龄人口数及其占总人口数比例的迅速发展、育龄妇女生育水平长期偏低和大批农村年轻人向城镇的流 迁,将会导致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按上述修正生育中方案预测的结果,我国 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数将从 2000年末的 1211 万迅速增加到 2050 年末的 1.01 亿,50 年内增长 7.34 倍;其 中 在 2034 年 末 超 过 5000 万、2045 年末超过 8000 万,2100 年末为 1.14 亿。 我 国 80 岁 及 以 上 高龄老年人口的占比将从 2000 年的1.0%迅速上升到 2050 年的 6.9%,50 年内增加 5.9 个百分点。人口高龄化的加剧,有可能使未来老年人口中患病、失能和失智老人的占比大幅上升,既会加重企业和政府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经济负担,也会增加老 人在医疗和照料方面的支出,从而要求增加更多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及各种补充养老金收入。
2、“少子化”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主持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在被调查的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2000 年平均现有子女数 ( 包括收养子女 )为 4.0 个,其中,城市为 3.6 个,农村为 4.4 个。预计从 2017 年后进入 60 岁的老年人中,全国城乡平均至少有 30%为独生子女的父母亲,而在城市中该比例将达 80%以上。这种“少子化”的趋势,将明显减弱未来家庭经济赡养功能,使更多的老年人需要依赖个人基本养老金及各种补充养老金收入。
3、城 市化2009 年 末 我 国城镇人口为 6.22 亿,占总人口的46.6%,比 1978 年末的 17.9%提高了 28.7 个百分点,31 年间年均增长0.93 个百分点。据国务院《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 ~ 2020年 )》, 预 计“ 到 2010 年 和 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 4%和58%”。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农村中大批年轻人流迁到城镇工作,在大量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同时,也加大了我国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养
老 保险全覆盖的难度,加剧了农村老年人的“空巢化”及其在患病、失能、失智后的生活照料困难。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主持的两次抽样调查表明, 农村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空巢家庭”( 指独居和仅老年夫妇家庭 ) 中的比例, 2000 年为 32.9%,2006 年上升到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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