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社会救助计划(生活状况调查津贴)
普遍社会救助计划(生活状况调查津贴)。这是一种对收入较低或财产较少者给予较高标准年金补助的带有社会救济色彩的年金计划,通常是通过财政融资,根据对生活状况的调查确定给付水平,强调再分配的功能。 以生活状况调查津贴制为基础的年金计划,在澳大利亚占统治地位(尽管澳大利亚是普遍养老金和普遍社会救助计划双重制度);同时,英国、加拿大、丹麦、挪威和瑞典等国家也提供这项计划(但不居主要地位,它们同时提供其他形式的年金计划)。在澳大利亚,养老金(包括伤残恤金、遗孀恤金)需经经济收入调查后支付。 这种年金计划的优点是:(1)成本低。在同样成本水平下可支付更多的年金,缓解贫困的功能较强。据估计,澳大利亚有70%的人口领取生活状况调查制年金,但其成本及占GDP的比重只有采用全民平均津贴的新西兰的一半。:16](2)年金分配更趋合理。按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收入水平决定年金给付,使有限的资金集中使用在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同时使富人不能比穷人得到更多的转移支付。这是一种较为经济的资金运用方式。 它的缺点是:(1)管理费用高。由于对每一个年金领取者都要经过生活状况调查,导致这方面的管理成本增加。(2)名声不好。据说在英国,21%的有资格领取生活状况调查津贴的人碍于面子问题而不愿提出申请。l”j(3)缺乏鼓励个人储蓄和努力工作的机制。这种制度容易造成人们在养老保障上对国家的依赖性和忽视个人责任的倾向。人们缺乏个人储蓄养老和努力工作以提高收入的动力,势必造成国家年金支出的扩大。(4)由于中等收入者不能受益,因此在资金(税收征缴)上和政治(对政府政策的态度)上得不到他们的支持。 事实上,只实行普遍社会救助年金这一种形式的国家很少见,在有些工业化国家中,几种模式同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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