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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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计划进一步得到政府鼓励。在英国,政府提供的公共年金有两个层次,一是国家基本年金(BSP);二是国家收人关联年金(SERPS)。政府现在提出三条道路: 第一条道路是“保留在合约内”(contract—in),雇主和雇员要承担缴纳全额国家保险费的义务,有权享受1975年开始实行的国家收入关联年金。 第二条道路是“雇主提供年金计划”。根据1975年的立法,一个“被批准”的雇主提供的职业年金可以获得“退出合约”(contract—out)的权利,即不再享受国家收入关联年金。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保证他所提供的“最低保障年金”至少与国家收入关联年金相同。对此,政府将给出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在缴费、积累基金的增值和退休金的给付等方面享有一定的减免政策。 第三条道路是1985年提出的。为了在人口结构转型中减轻国家基本年金和国家收入关联年金计划的财政压力,政府试图取消国家收入关联年金计划,同时建立合法性的缴费确定制(DC)的职业年金计划。为配合这一方案的实施,政府放宽了“退出合约”的限制条件,允许实行缴费确定制的企业也有权选择“退出合约”,但必须保证达到最低限度的投资回报率。 在日本,政府也允许雇员选择退出与收入关联的那部分公共年金计划,但是政府限定的条件比较严格,只有大公司的雇主才能获准。这些雇主必须保证提供比国家年金更优惠的条件,才能使其社会保障缴费有所减少,而且他们的基金必须交由政府认可的银行或保险公司运营。退出后的年金与物价指数挂钩,且由政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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