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措施和配套政策是什么?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分,农村乱搞商业性养老保险的现象突出,已经严重干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常发展;第二,国家在税收等方面对这项事业没有扶持政策;第三,基金的保值和增值问题需要解决。国家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旄,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促进和保障其发展。 (1)把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各地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目标管理之中.各地应将养老保险作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和保障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并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 (2)明确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农村社会保险是法定保险,商业保险不能干扰甚至取代社会养老保险。国家必须用法律或法规的形式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分工和职责。 (3)加强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第一,要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细则和财务、统计等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管理工作朝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第二,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 凡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方,应以当地政府名义下达文件,颁布有关法规。有条件的地方,应由人大立法。第三,近期,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布《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 (4)建立必要的机构。农村人多地广,情况复杂,业务量大.必须设立相应的机构才能管好这项工作。 (5)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免税优惠政策。一是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给予职工养老保险的补贴,应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税前列支。二是养老保险资金和事业机构按规定提取的管理服务费,应免除一切税费。农民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应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6)为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条件。保值增值事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国家必须制定有关的政策。 可以考虑由财政发行特种高利率债券,保证资金保值增值;银行对资金存款允许按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给予保值;国家还可为养老保险资金指定专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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