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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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之过渡型的实施方式
国务院《通知》附件二对办法二的实施方式 A 规定得较为详细,其政策要点及含义可以概括为:
(1)个人帐户记入方法:办法二规定“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记入个人帐户”。这是一种具有弹性的政策设计,目的是适应各地区当前的不同情况。如果某一地区选择“一部分”记入个人帐户,那么这“一部分”的多少,可以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比如 50%。由于各地区对个人缴费是“全部”还是“一部分”记入个人帐户以及对企业缴费多大部分记入个人帐户,存在着多种选择的可能性,因此,按办法二实施,记入个人帐户的总量为多大,在目前是不统一和不确定的。但是可以预见这样的趋势--记入个人帐户的总比例不断地接近于 10%,即个人缴费的 8%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企业缴费中有 2%记入个人帐户。从目前个人帐户的水平(假定为 3%左右)上升到 10%左右(8%+2%),其间的过渡期大致需要 5~10 年。
(2)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分三部分计发:
①社会性养老金,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 20-25%计发(为了简便,设定 25%为标准比例);
②缴费性养老金,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缴费工资基数计发 1.0~1.4%(同样为了简便,设定 1%为标准的比例);
③个人帐户养老金,按个人帐户储存额(已支付保费加利息)一次或按月计发,按月计发的标准可以是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平均余命(比如 120)。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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