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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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员、退伍军人退出现役后,不论是直接由政府介绍参加工作的,还是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部门安排就业的,或者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所在单位正式编制的,他们的军龄都应当与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军龄应算作本企业的工作时间。 2.入伍前原为国家正式职工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正式职工的,其入伍前的连续工龄连同军龄,应与复员、退伍后参加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 3.复员、退伍后被全民所有制单位招为合同制工人的,其军龄应作为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 4.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期间应征入伍,复员后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可将其入伍前在最后一个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工作时间、服兵役时的军龄和复员、退伍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5.在军队服役期间被判刑的,凡未被开除军籍的,服刑期间不计算军龄,刑满释放后,其服刑前后的军龄应合并计算。 6.凡被越南驱赶回国的原我军干部、战士,不再收回部队,由地方政府统一安置。在越南和回国后到正式安排工作的一段时间,不计算工龄,应计算连续革命工作年限,50年代以后个别或少量派出的人员,被越南驱赶回国后的,也按上述原则办理。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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