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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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意外险合同
责任意外保险合同,是指以被意外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意外保险标的之财产意外保险合同。在生产经营、各种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单位或公民由于过失、疏忽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必须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加入责任意外保险后,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就转嫁给了意外保险人,由意外保险人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财产意外保险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意外保险标的,相关利益包括积极利益和消极利益,民事赔偿责任就是种消极利益,所以责任意外保险属于财产意外保险。但是,与财产损失意外保险相比,意外保险标的显然是无形的,订立合同时,难以用金钱估量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究竟有多少,显然与财产损失意外保险有较大区别。在现代意外保险中,责任意外保险已成为意外保险市场上的项重要业务,责任意外保险发达与否,成为衡量个国家意外保险业水平的重要标志。
2.意外险经纪人展业
利用意外险经纪人展业也是意外险展业的条重要途径。所谓意外险经纪人,是受投保人委托向意外险人办理投保手续,签订意外险合同的人。它独立于意外险人之外,是在意外险人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意外险业务联系的中介入,能够为意外险合同关系双方服务,并且,无沦在技术和信息上,还是展业方式和渠道方面,都具有较高的水平,利用意外险经纪人展业,在英、美等国特别盛行,在我国大陆目前还没有专职的经纪人代表投保人办理意外险手续。
意外险经纪人和意外险代理人所从事的活动,均为意外险业务活动,两者的作用是相同的。在有些国家,这两个概念还常常相互替用。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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