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非公有经济参保难的原因有哪些?
1.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拒绝参保
我国的非公有经济,从产生之日起,就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单位。利润最大化是雇主们的根本追求,而保障职工权益、稳定社会则不在其经营目的之内。利润最大化决定了他们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参加社会保险意味着让雇主们拿自己的钱为别人办好事,无疑会增加其人工成本,降低其当前收益。中国的非公有经济,尤其是民营企业,现阶段正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利润意味着私有财产,因此,雇主普遍存在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认识不到为员工参险可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稳定人心,增加企业效益。
当然,从客观角度来看,也的确有一些私营企业财力不足,无力参保。这往往是那些规模较小,经济状况不稳定的小企业。
2.从业人员队伍的特点及用工不规范
非公有企业往往人员构成复杂,分布面广,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同时约束雇主的劳动法律制度如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也不健全,不按规定操作,用工极不规范。这给参保工作带来困难,同时也成为一些企业法人拖办、拒办社会保险的挡箭牌。
这类企业员工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他们虽然在职业方面进入了工人阶级队伍,但在其素质上、思想意识上、组织纪律上距工人阶级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他们缺乏劳动风险意识和劳动风险损失补偿意识。
作者曾经走访过北京几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了解到非公有的许多企业用工制度极不规范,相当多农民工往往不签订合同或只签短期合同,而且条件苛刻。这些身份为临时工或季节工者,一遇经济波动,首先被解雇,企业福利待遇也无权享受,更不能参加社会保险。一些外企、私企聘用的下岗职工仍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这就加大了参保登记工作的难度。结果许多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劳动关系不明确、不稳定、不规范,使这些劳动者游离于社会保险之外,必然出现漏报、漏缴现象。
3.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
由于我国劳动力严重地供大于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从求职到就业一直处于弱者地位。他们以推销自己的劳动力,找个受雇的地方,获得劳动报酬为主要目标,而对劳保福利等则不敢奢望。员工说:“每月能按时拿到工资已经心满意足了,不敢奢求其他待遇”。特别是下岗失业再就业者,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老板不给上养老保险,也不敢做声,担心被炒鱿鱼”。此外,社会保险的群众宣传工作不到位,许多劳动者对参保制度知之甚少,劳动者在求职前(如签合同时)和就业中,不知道该如何向雇主要求或争取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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