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老保险中什么是“老三会”?
国企和集体企业一般都有“老三会”,即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组建率几乎达到100%,“老三会”的存在保证了企业职工权益的维护,尤其是劳动保护和保险福利等待遇。然而,这些维护制度和措施在非公有经济十分弱化。以建工会为例:据工会统计的数字,截止到1998年底,全国这类企业实有工会17.5万家,有工会组织的职工1445.8万人,其中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组建率为3.5%,职工覆盖率为31.3%,私企的工会的组建率为4%,职工覆盖率为9.6%,这意味着还有上百万企业未组建工会和近亿职工未加人工会组织。在如此庞大的职工队伍中,大部分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没有“老三会”的职工处于散兵游勇状态,遇事老板一人说了算,缺乏有效的监督,甚至一些地区的私企老板对工会组建问题抱抵触态度,“谁再提建工会的事就炒鱿鱼”,或者迫于形势,干脆搞老板工会、老板娘工会、亲朋好友工会等等。
有的企业虽然建了工会,但工会在企业的地位比理论及法律的规定性要复杂得多,在企业内的地位则远不及国企工会组织那样均衡和整齐。这类企业是否建工会,工会与企业合作的程度,其地位的高低及作用的大小,均取决于各方面要素的协调和条件的具备。
当然,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工会地位略有不同。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来自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营者,其法制意识稍强,工会只要找到法律依据,一般都能得到企业的合作,参保缴费比较顺利。在港台商人投资的企业中,工会主体要素的作用也较明显。由于“同是炎黄子孙”,共同的语言、文化传统使沟通无障碍,但真正的障碍是追求利润,不能自觉地为员工参保缴费。
总之,以上因素在不同程度上遏制了非公有经济和这类企业的雇主、雇员参保的积极性,也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扩面征缴工作举步维艰。这不仅损害了这类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合法保险权益,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国企改革的深化以及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的进程。因此,应当尽快研究和制定相应的对策,使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的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有突破性进展,形势要求我们刻不容缓。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