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养老金的主要原因与确保养老金发放的重要措施
1.企业拖欠养老金的主要原因
90年代后期,企业拖欠养老金的问题日益突出,其主要原因,一是基金收缴困难,企业欠费严重,直接影响养老金的支付。1998年底全国企业累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22亿元,1999年底达365亿元,导致基金支付能力大大下降。二是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基金结余分布不均,缺乏调剂能力。三是覆盖面较窄,1997年和1998年参保职工人数连续下降,而离退休人员则持续上升。四是部分地区实行差额缴拨方式,企业代发养老金。自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以来,一些地区一直采取养老金差额缴拨的办法。效益不好的企业,本来应由企业发放的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支付,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面临困难。另外,部分社保机构未能按时拨付资金等,也影响了养老金的正常发放。据劳动保障部的统计的汇总,截至1998年5月底,全国共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87.03亿元,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2.确保养老金发放的重要措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通知》(中发[1998]10号),通知中要求“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过去拖欠的应逐步予以补发。”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进一步强调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先后拨款83亿元,帮助各地补发拖欠的养老金。然而,拖欠问题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解决,1999年9月部分地区又陆续提出漏报或少报历史拖欠达140多亿元,加上新发生的拖欠,截止到1999年底,累计拖欠仍高达160多亿元。2000年5月28日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两个确保。按照中央部署,各地经过艰苦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两个确保,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尽管国家一再三令五申,解决养老金拖欠问题,但深层次的问题若不解决,养老金的拖欠还将继续下去。因此确保养老金发放应有多方面的措施,主要有: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收缴率;稽核审查企业缴费基数,清理追缴企业欠费;加强基金管理,堵塞工作漏洞,清查和回收被挤占挪用的基金;改革养老保险基金差额缴拨为全额征缴,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基金缺口的补助,1998年—2001年,仅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支出就达86l亿元。这些措施使拖欠养老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较好地解决了新老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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