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2014年7月起提高补发养老金力争在春节前到位
1月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沈阳市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从2014年7月起计,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新农保每人每月70元、城居保每人每月9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0元。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紧进行政策调整及相关待遇补发工作,力争在春节前将补发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合并后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后,参保人员相关待遇将迎来“三大提高”:一是基础养老金实现标准统一并大幅提高。沈阳市从2014年7月起,新农保和城居保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新农保每人每月70元、城居保每人每月9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0元。同时,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每超1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
二是缴费补贴大幅提高。新政策在原来缴费补贴50元封顶的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具体标准为缴费档次选择100元,政府补贴30元;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50元;400元补贴60元;500元补贴70元;600元补贴80元;700元补贴90元;800元补贴100元;900元补贴110元;1000元补贴120元;1500元补贴150元;2000元补贴170元。同时鼓励大龄参保人员在达龄时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对一次性补缴实行政府补贴。
三是增加了丧葬补助费政策,按照规定,从2014年7月起,参保人死亡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补助标准为3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据介绍,沈阳市从2011年7月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养老保险政策以来,累计为40多万已参保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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