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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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适用范围符合粤府〔2006〕96 号文继续缴费条件的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二)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三)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三、办理程序1、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局三楼社会保险关系股2号窗口申请,填写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下称“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原属干部、固定工或合同工身份的,提交个人档案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申请人原属临时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受理申请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审批。对审批确认的申请,我局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社会保险关系股办理一次性交费手续,由申请人持开具的社会保险费征收通知单到茂南地税局缴费后凭地税部门的收费发票到我局财务股确认。3、一次性缴费到账后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由申请人到我局待遇核发股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基本养老金自审核完毕的次月开始发放,每月1-20日为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时间。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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