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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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为更好保障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完善待遇支付政策,漳州市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实施。根据该实施意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将支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而根据个人选择的缴费标准,政府最高补贴100元。自主选档 多缴多得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根据该实施意见,漳州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20个档次(每100元一档),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多缴多得。而政府补贴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补贴、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以及丧葬补助金等。其中,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标准(100元),政府补贴增加1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均为10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再行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非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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