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备受关注的南京市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终于出台了。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本次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时间为每月15日,而今年春节为2月3日, 此次补发的1月份养老金已于昨天发放到位。经测算,此次普遍调整加上托低,再加上增发,人均将月增加养老金188元,调整后南京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897元。据悉,南京已连续七年上调养老金,此次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全省最高。
调整对象 企退人员 养老金涨了 据介绍,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事转企”单位中转制前的退休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的属本次调整范围。根据有关规定按机关事业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的不在本次调整范围;有事业费的部、省属转制单位中转制前退休并按规定参照机关事业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也不在本次调整范围。 据统计,符合此次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全市共55.8万人。
调整办法 六成企退人员将享受到托低增加部分 1、普遍调整 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照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养老金。 2、托低调整 今年在参照去年托低办法的基础上,在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增加的养老金不足171元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但增发后的实际增加额不得超过171元。 对缴费年限长、养老金相对低的人员,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1709元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但增发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1709元。 要注意的是,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按照就高和不重复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据统计,此次有61%的退休人员可享受到托低增加部分。 退休职工王先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25年,调整前养老金1600元,此次按10%增发160元,为1760元,已超过1709元,但增发不足171元,可以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但不能超过171元,因此可以再增加11元,调整后养老金为:1600元+160元+11元=1771元,实际增加171元。 退休职工李女士,养老保险缴费年限30年,调整前养老金1400元,此次按10%增发140元,为1540元,增发不足171元,且普调后养老金不到1709元,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2元,为60元,按照171元封顶,只能增加31元,按照1709元封顶,可以完全享受缴费年限增加额60元,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加60元,调整后养老金为:1400元+140元+60元=1600元,实际增加200元。 3、不同年龄不同调整 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 退休职工张爷爷,1940年2月出生,缴费年限30年,调整前养老金1800元,此次10%增发180元,为1980元,不享受托低,但年满70周岁,可以再增加30元,调整后养老金为:1800元+180元+30元=2010元,实际增加210元。
适当增发部分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1、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2、退休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3、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4、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 这里也要注意,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退休职工周爷爷,1935年4月出生,1952年10月参加工作,缴费年限43年,高级工程师,调整前养老金2000元,此次普调增加200元,为2200元,年满75周岁,可以再增加40元,同时既具有副高级职称,又属于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两者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只能增加60元,调整后养老金为:2000元+200元+40元+60元=2300元,实际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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