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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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步伐,从2014年7月起,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并继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5万人,其中符合条件领取待遇人数达7.3万人。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表明全市养老保障打破城乡壁垒、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在坚持“三个不变”,即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不变,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不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不变。
在此前提下,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制度名称,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政策标准,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分设缴费档次统一定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增强城乡居民缴费自主选择权;统一管理服务,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经办机构;统一信息系统,整合现有新农保和城居保业务管理系统,形成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推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领取待遇和关系转移。
统一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2014年发放基础养老金5421万元,发放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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