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江苏目前60岁以上老人有1579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0.57%,这意味着每5个人就有1个是老人,其中80岁以上老人241万,老龄化和高龄化来势汹汹,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老人将持续增加。而不可忽视的现状是“421”家庭结构下,“独一代”父母单纯依靠子女养老已不现实。两会上,省政协委员程朝晖带来一份提案,现在已从家庭养老过渡到社会养老了,建议江苏尽快建立全省养老护理保险,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购买保险,来解决失能老人的护理费用难题。
现状 失能老人数量大,护理费负担重省政协委员、南京朝晖美容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朝晖介绍说,目前江苏省人口老龄化加剧,长期失能老人数量增大,随着年龄的上升,老年人患病可能性大大增加。据相关资料统计,全省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病的数量超过了总体的90%。由于疾病、意外或衰弱导致身体或精神受损,加大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的风险。失能老人一般可采用三种护理模式,即老人在家接受家庭护理、依托社区资源上的优势接受社区护理、进住老年护理机构接受机构护理。“不管选择哪种模式,护理费用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程朝晖认为,如果仅依靠老人退休金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和支付护理费用,负担太重。
建议 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养老护理保险如何建?国内外有没有经验借鉴?“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引发的失能人员长期护理负担等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德国、日本、美国等均已相继建立了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缴费,个人缴费成本较低的强制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内上海、杭州、青岛、苏州等城市也在此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其中青岛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探索运用社会保险风险共担机制来解决失能人员医疗护理问题。”程朝晖认为,照料老人将从家庭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需要提早进行制度设计,在应对老人护理难题上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承担的机制。
建议江苏尽快建立“养老护理保险制度”,以政府、个人、社会等形式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模式,精心测算,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筹资标准。对于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长期护理的相关费用给予相应的补偿。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可以通过调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比例和居民医保缴费中划转部分资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划转、财政划转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老年群体困难群体补助等多种形式筹集。并鼓励社会和慈善机构捐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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