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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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社保缴费启用新标准,执行新标准后,各项社会保险费年缴费金额平均上涨10%左右。
2013年度荆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72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43元,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各项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执行2013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基数较上年度增加212元。
自2014年7月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月人均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95160元)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月人均工资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19032元)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困难的企业可适当降低缴费工资基数。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依旧执行60%至300%之间9个档次,年缴费金额最低3816元,最高19032元。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在职四档1908元/年、退休四档1524元/年、在职/退休三档960元/年、在职/退休四档补费1332元/年,大额医疗保险费仍为180元/年。 按照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自7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将按2013年度荆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720元进行核定计算。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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