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保险的底限在哪里
单身险、爱情险、赏月险……保险业近期频频曝出各种新式保险,最近又传闻出现专门针对“熊孩子”(指被长辈宠坏,惯出一身臭毛病的小孩)的保险。诸如此类的“花样”保险频繁涌现,其真正目的似乎并非要兑现某种保障承诺,更像是吸引市场目光,创造短期销售热点。有风险,才需要保险,这是保险之所以被市场需要、产生和发展的基本立足点。
风险意味着各种不确定性损害,所以需要保险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成本和程度。比如人身险能为投保人在遭受不幸事故时提供经济补偿,财产险可以弥补财产意外受损,信用险可以承担契约关系遭受破坏时的责任。不同于传统保险,“花样”保险的“风险”更接近于一种娱乐心态。中秋佳节月儿圆,对想看月亮的人来说,若因天气等原因看不到月亮,心情失落是肯定的,但总不至于非要某种东西来补偿才可缓解。买赏月险的人就像在街上买张最大奖金额度为100元的彩票,赌博性质强于保险性质。“好像什么东西都可以投保了”,一位保险行业的老专家感叹,“看到月亮和看不到月亮的区别在哪儿呢”,或许就是年轻人约会时有情调和没情调的区别。保险要贴近现实需求,这是行业发展的准则之一。
“花样”保险虽然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却也表现出过度迎合社会热点,以期制造噱头达到营销目的的行业发展心态,甚至一些保险显得有些“不择手段”为保而保。如“熊孩子”一词本身就有对家庭教育问题戏谑讽刺之意,很多孩子在父辈多重宠爱之下,过度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尊重别人,乃社会教育失败的一种集体现象。而由“熊孩子”保险来看,其实为一种监护人责任险,即在保险期内,由小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家长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障范围将被保险人限定在18周岁之内。其实,“熊孩子”的行为,其父母是需要反思的。父母本应教导孩子懂得基本的尊重和礼貌,现在却通过买保险作为一种防止损害的手段,更像是为一种不负责的社会现象买单。当然,仅从经济角度看,其保险的意义依然存在,但反映出的行业发展问题值得思考。保险行业发展至今,正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保险行业为了争规模引资金,宽进严出,不严格核查投保人及投保标的,直接签保单的现象甚为普遍。
“花样”保险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就是为迎合买方市场,并不考虑这类产品是否真正具有保险价值、是不是达到保险标准。尽管“花样”保险本身设计简单、投保便捷,不需严格审核,成为保险公司热衷的投机式推广工具,但从社会角度看,有的却成了不良社会现象的一种保护。不可否认,“花样”保险补偿损失的功能性依然具备,但其也正在模糊保险的底限,将给本来就存在混乱发展现象的行业再蒙阴影。
是否所有行为都可成为投保对象?是否其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而可以不掺入任何道德标准的限制?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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