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上调退休养老金;平均涨10%
今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均涨10%左右。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
这次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的适用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该范围的人群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由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根据退休人员数据库现有信息,对符合《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款,第三条条件人员先按规定进行调整,并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将1至4月份调整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直发账户内,同时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网站“信息查询”栏生成《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表》;
第二步:在完成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辽人社发10号文件第二条款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养老金由市里统一进行核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比对后,再按规定调整,并从2013年1月份予以补发。对个别信息有误的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待信息核准后再予补发。
征集读者问题:
您对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还有哪些疑问,可发短信至15640196128,本报将请相关部门予以解答。
2013年养老金具体调整标准
退休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退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符合劳人险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 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 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五七家属工”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五七家属工” 每人每月增加55元
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 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80周岁以上的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且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 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且满80周岁以上的 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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